嚴格來說,不損及護照的功用,那就是完全沒法律問題。
目前除了中國底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會直接把貼台灣國貼紙的台灣人給拒絕入關外,香港是當地沒啥公民運動時,就不太管你貼紙,而中國則是一定要用生物資訊晶片台胞證才能入境。新加坡猜測應該只是跟台灣無邦交了,所以單純賣中國、中國國民黨一個面子,才會拒絕貼台灣國護照貼紙的台灣人入關。
除了上述地方與國家外,美日歐澳等國家,都是遵照我國(中華民國)外交部的要求,來判斷是否該把貼台灣國護照貼紙的台灣人留訊(但不會是遣返)。也就是說,現在馬英九政府要求外交部認定護照貼貼紙違法、是為變照護照的行政命令,因為違反更上層的「憲法」「法律」,所以被立法院撤銷後,你去這些國家,都可以盡量在護照上面貼貼紙,不會被他們的海關刁難了。
至於為什麼要在護照上面,貼台灣國貼紙? 這點你應該自行想想。
……當然了,你也可以貼「中華民國護照貼紙」,完全合法的!
護照的功用
- 證明你是這世界獨一無二的自然人個體
- 以國家名義對外保證上述自然人個體的資料確切無誤
護照如何證明身分
- 用機器讀取嵌在「內頁」的生物資訊晶片
- 用肉眼檢查印在「內頁」的圖文個人資料
中華民國護照的特色
- 生物資訊晶片(幫助取得免簽國待遇的眾多條件之一,其他還有「空中警察」、「早期通報機制」等條件)
- 國名「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底下有加寫「TAIWAN 護照(PASSPORT)」字樣(2003 年 9 月起陳水扁政府加的,當時多數人認為有害無益)
- 國際代碼為「TWN」
- 晶片讀取失效仍舊可以使用(但建議回國立刻更換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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