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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5月 25, 2016

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近兩年台灣歷史的錯誤認知

前言

為方便挑出問題點,所以下面會直接引用大部分的新聞內容。

不滿撤告太陽花 江宜樺投書批台灣永無寧日 | 新頭殼 newtalk

政治問題

江宜樺批評,政院撤告的理由為「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卻讓大家清楚看到這是一個「只問政治,沒有是非」的政府。在政治考量掛帥的政府領導下,法治文化將越來越難生根。

先談談為何不是法律問題。太陽花是體制外的公民抗議,因為體制內根本沒救,所以的確是政治問題。

政府不願意正面回應民意,所以抗議活動中期,才發生一部分人佔領行政院、警察「拍肩」趕人、政院告人的戲碼。

如果一開始就當成治理國家的政治問題,好好處理,誰要跟你搞佔領公家機關的大規模抗議。

政府想說有法律撐腰,就可以傷害人權,無視民意,違背憲法,這才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悲哀。

民主問題

江宜樺強調,太陽花運動進行街頭示威,完全在我國法律保障範圍,但是運動領袖要求整個社會非照他們的要求做不可,否則就占領公家機關、癱瘓政府功能,甚至自我美化為「反對獨裁」的革命,這就讓台灣原本薄弱的民主法治文化更岌岌可危。如果任何團體,基於政治主張的不同,就可以霸占國會、攻占政府、威脅媒體、癱瘓交通及市民生活,不達目的絕不罷休,這絕對不是台灣追求的民主。

嚴格來說,台灣社會能踏入民主的大門,是因為美國逼蔣家政權不得不接受民主化,所以我們來看看美國人怎麼個民主法。

紅衫軍

江宜樺批評,太陽花與紅衫軍不一樣,它的激進暴力跨越了民主法治的紅線,讓將來所有不滿任何公共政策的人,都可以理直氣壯的癱瘓立法院、攻占行政院,威脅或霸凌不接受他們主張的人。在氣勢洶洶的反服貿聲勢中,持相反意見的人都遭受嚴厲的排擠與霸凌。

太陽花的確跟紅衫軍不同。一個是突發性佔領立法院,一個是申請路權靜坐;一個是一堆路人帶頭,一個是施明德當總召;一個是事發才由民眾提供物資,一個是募款成功才開始抗議活動;一個的目的是要求對中國唯唯諾諾的執政者退回服貿,一個的目的是針對涉嫌貪污的陳水扁要求他辭總統下台。

這邊先不提這兩場活動誰對誰錯,單從活動目的,就可以看得出來要對抗的對象,根本不同等級的,但是站在被人抗議的立場,或反對活動的人那邊看,自然會覺得自己受到威脅。

只是當權者覺得被人民抗議是受到威脅,就可以合法動用警力去「拍肩」趕人,哈?

陳水扁

但是,他強調,行政院要撤回告訴,必須提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說法,如果一件事情屬於「政治事件」或「法律事件」,是可以這麼輕率由政府首長片面決定,那麼台灣未來將永無寧日。(譬如說陳水扁前總統的貪腐行為明明違背法律,但很多人就是想從政治角度解決)。

說陳水扁涉嫌貪污,這事不是政治事件,而是法律事件的,腦袋真的需要更新一下。

如果是法律事件,那允許國家把犯人玩到身體有不可復原的功能失常,只用重罪當理由未經司法審判就直接羈押超過兩個月,這是法律內允許的事嗎?

不管陳水扁最後有多少件無罪、多少件受徒刑、多少件課罰金,這件事都是政治在操作司法,照民主法治國家的正常程序來跑,根本不會這樣子強姦人權。

總結

別再沉迷於民主風味國家了,你不管政治,就輪到政治來管你。

有競爭力的政府,就不要怕人民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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