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留言簿

星期六, 4月 10, 2010

我討厭坐公車

前言

今天坐兩次公車都坐錯方向跟站點 :<

我討厭坐公車,但這不是因為車體新舊、司機好壞或乘客多寡的特例因素,而是下面這些長期以來的通病:

  1. 我討厭公車班次間隔太久,但這其實有點沒辦法,最好是能從下面幾點來改善。
  2. 我討厭公車站牌老讓人搞不懂下一站往哪個方向,應該要在上方用大箭頭標示下一個站點的方位。
  3. 我討厭公車站牌老找不到下一站往哪個站點,後面會不會經過市中心或什麼重要站點,應該要在上方標出下一個站點的名稱,和會經過的某個重要站點名稱。
  4. 我討厭台北公車得下車才能刷悠遊卡,有時搭完捷運後,辦了一些事,坐上公車,等到達目的地下車時,轉乘的 8 元折扣的優惠時效都超過了。
  5. 我討厭看公車站牌,因為實在很難閱讀,所以總是擠滿了人在看公車站牌,就算改成圓柱形一樣沒救,弄成圓柱內是往中間內凹的圓形來塞紙搞不好還比較好閱讀,但圓柱形實在很容易讓人搞混方向。
  6. 我討厭無法預約下車站點的公車,能點一下車上的站點地圖,就自動在接近時亮下車燈,才不會讓人搞不清楚自己現在到哪了,而錯過下車的時機,不過最好是前中後都設個站點自動廣播的喇叭。

星期一, 4月 05, 2010

死刑的意義「為什麼我非死不可?」

前言

原文是發在某個討論板的相關討論串中,我只是單純備份回自己的網誌而已,並不是說這篇文章有多麼有看頭。

另外請各位小朋友別犯了罪後,把我這篇文章推出去當代罪羔羊,自己的事請自己處理乾淨,洩洩。

本文

死刑存在與否,干我們屁事。

死刑存在,卻還是被弄成無期徒刑,或關二十年就放出來,那我們還反對這種其實死不了人的死刑幹嘛。

如果今天是因為把犯了罪的人放出來,會讓他再度危害他人,那又該怎麼判斷,犯了怎樣的罪後,該不該馬上執行死刑,或是用無期徒期關他到死呢。

而就算我們知道了死刑犯有哪些,為何被判死刑,但我們可以決定他們該不該死嗎。

 

硬要說的話,在場所有人,未來都有機會危害他人,但我們卻沒有被我們送去執行死刑,是為什麼呢。

如果真的覺得這死刑犯不該死的話,可不可以直接請覺得不該死的人,幫忙保管好這死刑犯就行,這樣子死刑犯不會進到社會,我們看不到死刑犯,我們不知道死刑犯,我們不關心死刑犯,而死刑犯不會死亡,而死刑犯不會再犯,廢死團體達成目的,國家不必花錢養育,受害家屬不再受創,這樣子大家都可以繼續過日子,不需要再理會死刑犯會不會再危害到我們了。

 

不過回到現實面來看,不只廢死團體沒人想全權養育死刑犯,而且無論是不是犯人,多數人也不會想花金錢時間心力養個陌生人,所以國家還是得吃下這筆帳,而且我們也得付出代價逼國家去吃下這筆帳。

所以死刑存在與否跟我們無關,是不是死刑也無關,真正有關的是,我們的國家,是不是成了將人命視作可以標上不同價格的物品,顧著買賣這些物品獲利,而忘了我們的國家到底是在幹嘛的。

 

如果因為沒有死刑,因為沒有徒刑,因為沒有罰金,我們就可以任意犯罪(以我國法律為依據所定的犯罪)的話,也只是說明這個社會已經習慣也認同了這種道理,大家同意法律上不會處罰的行為,就是合法的自由,這樣子就與有意無意踩死螞蟻都不該被判刑是一樣的了。但我們每一個人真的都認為一件事在法律上沒有刑罰,就可以去做了嗎?反過來說,為何會明知法律上是有刑罰的,卻還要去做呢?

法律可能不是正確的答案,但我們的確正在逼國家,用法律去制裁某些自由,而這制裁行為,及受制裁的自由也一直在變化,所以可能有一天,我們將不再煩惱該不該執行死刑,而是煩惱該把這犯人丟去給誰養育、或丟去給哪家機構隔離。

 

總之先為我們不會因為發表對國家不利的言論,就馬上被抓去監禁或槍斃,好好歡呼吧,因為這自由終將會有違法的一天。

只要活得夠久,我就一定會因為這篇文章,而被「國家」抓去槍斃,而且還是跟各位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星期日, 4月 04, 2010

書本與人類

書本,是人類有製紙和印刷技術以來,就一直伴隨人類的知識承載媒體。

一本本不同名稱類型的書,每一版都是由同個母版印出來的,可以說是沒啥不同。

有些書講料理,有些書講道理,有些書講倫理,有些書講法理,各有各的內容。

而有些書,觸及眾人避諱的事,大談常人難以啟齒的事,揭露私人的行事,這些書,總是會成為特別受人注意,甚至是反對、拒看的書籍。

也許閱讀一些遭人反對的書,會讓這人也受到眾人的排擠,會讓常人覺得這人沒有社會常識,會有人覺得這人知道太多他人私事了,不過這些書,寫的也不是人類沒有,或人類無法理解的東西,因為不管是哪種書,動筆寫的都還是人類,只是他人能否瞭解內容而已。

假設今天,因為我們不能瞭解某本書的內容,就要將這本書完全毀滅,監禁隔離洗腦懲罰殺害作者,甚至只要有碰過這本書的都要重新教育,那一定會有人覺得這種作法根本是瘋了,而會覺得瘋了的可能根本只是個旁觀者。

只是很多時候,作者跟加入的旁觀者很少,但瘋子很多也很強大,所以書本就這樣不見了,仿佛從沒來過這個世上。

也許書本的材料都差不多,同一版的也都是沒啥差異,但拿在不同人手上,每一本書也都會因不同人而得到不同的意義。

同一本書可能是至親好友送的,而具有一生珍藏的記念性質;同一本書可能是被師長硬塞的,而讓人光拿在手就無比辛酸;同一本書可能是隨興買來看的,而在讀一會後就會隨意丟棄。

不同的書本,有不同的定價,有的貴,有的便宜,但表面的價格終究是一時的,在人心中的價值才是這本書真正的價格。

當一本書有了定價後,人們就會著迷於定價是否高過於心中的價值,而不去問,這本書的價值,是否值得人們真的決定去買下來,常有的只是買一堆沒那個價值的書,給自己徒增煩惱而已。

也許再怎麼沒價值的書,都會有派上用場的一天,但在那天來臨前,我們永遠不會去注意這本書的。

書本出版的數量何其多,能讓我們注意到的話題作卻何其少;書本承載的資料何其大,能讓我們閱讀完的好作品卻何其少。

一本書載不完全部的人類知識,一個人看不完全部的人類書籍。知識有盡,力量不足的人類,仍會繼續創作書本,與撲滅書本,儘管他們如此無知無力,連要相信自己正確都不敢,也不會變。

但是即使充滿挫折,書本仍是會繼續出版的,而人類也將會繼續為書本出版與否煩惱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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