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留言簿

星期日, 8月 24, 2008

[專業術語] 三分鐘搞懂日文的「同人」是什麼

以「東方系列」為例,上海アリス幻楽団這個同人團體在 PC 平台出的縱向射擊遊戲音樂,跟イオシス弄的 Flash 音樂影片「魔理沙偷走了不得了的東西」,兩者都是同人作品,只是前者的叫原創(系)同人作品,後者的叫做二次創作(=嘲諷/致敬系同人作品),而這個二次在此是指借東方系列原作的題材再創作的意思。

而同人作品依出版媒體跟作品內容不同,會在後面加上「遊戲」「音樂」「誌(書籍)」「精品」之類的分類。(穿上動漫遊戲角色的衣服的行為則是叫做角色扮演、Cosplay)

最後是跟一般商業作品的差別,這點大致上算很好區分,只要拿張很有名的歌手的音樂專輯,或是在書店可以隨手買到的書來看,就可以知道一般的商業作品一定會利用到發行商,但同人作品絕大多數都不會有發行商,因為他們的作品大多是自產自銷、或委託店面代為販售的,最多只會寫上參與製作者與製片印刷商的資料。(當然一般情況也會一併寫上出版日期)

還有,雖然一般都會認為同人是動漫遊戲類的,不過當成是業餘同好的作品來看的話,應該滿多東西都能當同人作品,只是同人主要還是專指動漫遊戲類型的作品、或相關活動中展出的作品。

補充

另外是補充資料,同人作品中也有跨足到商業領域的,但如果主要作品沒跨過去,這種的應該還是把他當成同人作品為佳。(不過是哪裡佳呀)

例如型月社(TypeMoon)雖然在月姬時代是同人社團,但之後的作品卻是轉型公司後才出版的(聽說是為了製作 Fate 系列才轉型的),最近也開始把同人時代的作品挖出來重製了;

龍騎士07的蟬鳴系列,雖然電腦平台上的系列沒有直接移植,但是卻有換掉角色設計人員,並在 PS2 平台上重新製作的作品(大概),而且還有在電視節目上播映的改編動畫,也出了一些商業化的漫畫或精品,因為全都是作者有參與並授權的商業作品,所以我想也很難說蟬鳴不是商業作品,不過因為沒有跟同人時代的設定打架太大,作者新作品也還是一直待在同人界發表,也許當成是雙棲成功的作品就可以了(順帶一提後來出的海貓哭是新的同人系列作品了);

至於 Zun 的東方系列,雖然有在商業管道出了些小說、漫畫、跟 FanBook,原作者也有參與製作,但是主力的原作系列還是留在同人市場,也許可以說成是利用商業管道,行同人合作之實的同人作品……

總之同人作品要商業化到怎樣,或是商業作品要進入同人市場多深,應該不是那麼重要的事啦。

補充 (2008.09.09)

根據 ザ☆ネットスター!9/5 播放的那集內容, ZUN 本人也認為自己的作品「只是從某些東西取得靈感的二次創作」而已,稱不上是完全的原創作品,不過這是自謙的啦。 XD

0 comments:

 

本站著作(不包含圖片、影音以及回應留言)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