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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04, 2014

【時事整理】柯文哲與中國器官移植(The Slaughter Ethan Gutmann Dr. Ko Wen-je China 伊森 葛特曼 大屠殺)

前言

從結論來簡單說就是柯文哲沒有購買中國器官,目前沒有任何證詞或證據說他買了,頂多只有提到他「考慮」「詢價」「知道有含法輪功成員」「沒買」「在訪談中說出這件事」而已。

至於《大屠殺》作者葛特曼在美國眾議院那段宣誓錄影? 這其實是把 2012 年、2014 年的兩件事混一起說,不過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好,葛特曼沒說過柯文哲有帶病人到中國做器官移植,這個我會在後面補充資料說明。

謹記,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補充:柯文哲的說法是,他只是跟葛特曼談兩岸間有這件事,但跑去唱卡拉OK等的不是他自己,而訪談當天是用中文說,請人翻譯給葛特曼聽,詳見器捐疑雲 柯P嗆作者:公布一刀斃命錄音 - 新頭殼 newtalk

(※2014.11.07補充:葛特曼的律師回覆,並沒有說過柯文哲是器官仲介,並將於三週內提出完整回應。詳細請見補充資料(2014.11.07)一章節。

(※2014.11.27補充:葛特曼的律師的正式回覆及翻譯:【大選】葛特曼律師回函 「柯文哲從未參與器官仲介」 | 即時新聞 | 20141127 | 蘋果日報

作品資訊

葛特曼的眾議會發言

以下全都有影片,很好找,看得懂字的都找得到。

引用 2012 年「新唐人」新聞相關段落

我請你們從我的證據當中得出你們自己的結論——12位證人,其中每一位都能填補器官摘取謎團的一個關鍵部分。吳弘達的研究顯示了,摘取器官的罪行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的。到90年代初,它就變成了一種系統性的行為,其中涉及到“器官捐獻”同意書和在處決地流動的器官摘取車。捐獻者是犯人。無論這些犯人是否在壓力下簽署了同意書,他們之前都按中國法律被判了死罪。

「我的第一位證人尼亞特‧阿布杜拉伊姆(Nijat Abdureyimu),烏魯木齊公安局第一區特警,對我以上所述毫無異議。...

「我的第二位證人恩維爾‧托蒂(Enver Tohti)醫生,是烏魯木齊一家醫院的外科醫生。在他上司的指令之下,恩維爾在刑場上活體摘除了一名男子的肝和腎。...

「我的第三位證人是1997年在伊寧市一家醫院工作的護士,她形容那時有一所醫院都鬧得天翻地覆了:...

「這個時間點和我的第四位證人說法吻合。他是一名年輕醫生,曾經被要求給一間維吾爾監獄的政治犯們驗血,幫6個共產黨高官找健康的器官。

接下來的8位證人,我就略去他們的名字了。他們來自不同的背景,被關在極為不同的幾處設施內。但他們都有兩個共同點:他們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都受到了非常相似的體檢。醫生都大量的給他們抽血,然後做X光胸部透視。之後做尿檢、做腹部檢查。大多數情況下,還會給他們做詳細的眼角膜檢查。...

引用 2014 年「加拿大國會國際人權委員會」聽證會相關段落

There are many points of evidence for this. As Damon said, Kilgour and Matas list 52 of them. I’ll present just one: Dr. Ko Wen-je, chairman of the Traumatology Departmen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Ten years ago Dr. Ko went to a mainland hospital to negotiate reduced kidney and liver prices for his department’s elderly patients. After a friendly banquet, Dr. Ko was given the Chinese price, which was about half of what a foreigner pays. In response to Dr. Ko’s concerns about unhealthy criminal organs, the Chinese surgeons assured Dr. Ko all the organs would come from Falun Gong: these people don’t drink; they don't smoke; they practise very healthy qigong. We appreciate your discretion.

Dr. Ko is now the leading candidate to be mayor of Taipei, largely due to the perception that he is a man of integrity. I’ll go further. Dr. Ko’s testimony has done more for this investigation than all the world’s health organizations put together.

...

Dr. Ko Wen-je claimed—I asked him this question—that it's done on an informal e-based system between doctors. In other words, if somebody's looking for something and says, I need this blood type, it's passed around through that. There are some fantastic dissident hackers who have wanted to hack into sort of a central database. We're not sure it exists.

「The Slaughter」一書中關於柯文哲的部分

(以下圖片僅供非商業性使用,請勿轉載)

補充資料(2014.11.07)

Jessie Chen - Timeline Photos | Facebook

柯文哲提出作者蓋特曼的律師函,作者明確表達柯文哲不是器官移植掮客!

翻譯:

首先,我必須清楚表達,Gutmann先生對柯醫師有著最崇高的敬意,同時並不認為他是個器官仲介者,同時,Gutmann清楚台北市正在進行選舉,此事件的複雜性更加重了台媒不負責任的作法,請以此函作為我方將於三週內提出完整回應的證據。

補充資料(2014.11.27)

下面是作者蓋特曼律師的回信及翻譯,有中文,不會看不懂,而且之後還會有中文版,不會看不懂。

【大選】葛特曼律師回函 「柯文哲從未參與器官仲介」 | 即時新聞 | 20141127 | 蘋果日報

相關討論

因為台灣媒體「全部都在睜眼說瞎話」,所以建議各位把原文直接扔 Google 翻譯看。下面是一些相關的補充資料。(部分已被作者移除故使用 Google 庫存頁資料)

星期五, 10月 31, 2014

【三分鐘讀懂】服貿、貨貿、自經區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問題

前言

本文僅指出特別重大的問題,太鎖碎的說明就跳過不談。

共通問題

  • 所有協議,都是以中國為全世界,完全看不見其他國家,而生的中國市場專用法律。
  • 所有協議,都是政府插官股,或極少數低利多銷產業,才能順利進去中國市場。
  • 所有協議,都是犧牲實際在土地上生活的人民利益,換取極少數企業的薄利。
  • 有關協議的公聽會流於形式,政府不聽產業的話,人民沒有聽取的自由。
  • 國民黨有國會優勢,也有30秒過關的召委,立法院形同黨國遮羞布。
  • 馬政府對所有協議內容過分保密,只願意公布已簽訂好的部分而已。
  • 不直接說明項目名稱,只用大量的英數代號,增加審查的困難度。

服貿的問題

  • 對出版業的影響:服貿不是直接開放出版業,而是開放「印刷業」,但印刷業是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出版業案子的行業,所以當印刷業被中資壟斷時,出版業當然也沒有自由可言。

  • 對建築業的影響:開放「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也就是說我們的國家重要建設,可以被中資直接滲透,建築安全問題不在話下,國家安全問題也無法避免。

  • 對旅遊業的影響:開放「觀光及旅遊服務業」,目前已有幾家旅遊業者,因為大量接低價陸客團,但卻被陸方賴帳而倒閉破產、經營權被表面為港資實為中資的公司吞掉的情況,如果完全讓中資一條龍進入台灣市場,只怕本地產業,全會慘遭珠寶飯店等無益當地民眾的行業清洗,更別談相關的員工也不會有台灣人了。

  • 對社福的負擔:開放服務業來台,卻也同時開放了政府慷全民之慨,讓中國人可享較多補助,使用全民健保的漏洞,除了加深健保財務黑洞外,全民買單給外國人優惠,也對一般民眾不公平。

  • 台灣香港化。

貨貿的問題

  • 黑箱協議:首先,貨貿目前是完全的黑箱,民間根本不知道全貌為何,只知道我國「打算」要求哪些產業出口至中國時零關稅。

  • 以大換小:如果我國打算爭取的「石化、面板、工具機、汽車」四產業零關稅為中國接受,那會犧牲的可能是被低價劣質中國農產品給打垮而完全消失的本土農業,以及更大範圍、更多包庇的食品安全漏洞。

  • 中韓進度:相對於馬政府急於簽約,讓中國開放四產業零關稅以獲取薄利,犧牲掉本土農工的未來生路,韓國基本上是一談再談,就算馬總統任期到下台,也不會完成簽約的可能性極高

  • 台灣香港化。

自經區的問題

  • 根本問題:自經區,就是劃一塊地,送給商人,在這裡面,商人要幹什麼壞事,法律都完全保障,犧牲的是當地的平民。

  • 產地偽造:自經區內,就算是中國來的產品,只要「加工」過,就變台灣製造了,嚴重損害我國信譽,犧牲的是本土生產者。

  • 國土安全:因為沒有任何審核監督機制,所以不只各主要港口、機場可以被任意劃入自經區,環境保護區也是可以為了商人利益而被劃入,當然在裡面的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等於是把人民自由與土地資源等命脈全交到商人手中。

  • 台灣香港化。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問題

  • 假監督真放行:中國與我國根本不被承認是國與國關係,兩岸交易也不是照正常的國與國協議程序在跑,所以本來與外國簽協議該有的謹慎,在兩岸特殊關係中,一條條放行法律下,全變成不監督的往來。

  • 只收政院版本:監督條例目前至少有「行政院版(國民黨版)」「民間版(非國民黨版)」兩種為主,但政院版只是把以往的放行現象,立個法說要怎樣放行而已,「人民」「立院」只能看著行政院放任既得利益者隨意立法來合法化他們的貪婪行為。

  • 專業人士不足:任何法律,都該得到人民審核,而不是放利益者貪婪地去立法,合法化自己的霸道行為,監督條例中不合理不專業的地方,就該拿掉,不然豈不成了結婚就無法離婚的荒謬陋俗。

  • 台灣香港化。

相關資料

星期日, 10月 26, 2014

【火災逃生知識】大樓起火時該怎麼行動保命

高樓起火時,要先判斷起火源是在你的「上面」還「下面」。

從窗戶外、逃生梯的煙況,判斷起火源在上面的話,就走逃生梯下去,快速離開。

起火源在下面

起火源在下面的話,就要先判斷三件事:

  1. 逃生梯是否可通過:不管是火還是煙,全都是往上衝的,所以往上逃是在找死。先準備濕毛巾摀住口鼻,摸一下門把熱度,慢慢開門確認火跟煙的程度,只有煙的話,就蹲下前進,往下逃。

  2. 大概是多下層的地方起火的:如果不是在你正下方一、二層的地方起火,那待在有向大街窗子的房間,關門,用濕毛巾堵住門縫,在窗口等候救援,可能會比隨便跑出去安全。

  3. 你的房間是否可以支撐到救援來:現代建築大多有防火處理,不過你的門必須能耐火才安全。如果摸了下門把超級燙的話,那外頭大概已經是一片火海了,別隨便開門,移動到有窗口的房間,用濕毛巾堵住門口,等候救援為佳。

要『避免』做的事

大樓起火時,要『避免』做的事:

  1. 跳樓
  2. 坐電梯
  3. 往上逃
  4. 口鼻沒用濕毛巾包住就跑出去
  5. 未確認門把溫度就隨意開門
  6. 安全門打開就不關上

何時才要『往上逃』

因為火、煙的特性是往上快速竄升,所以當起火源在下面時,往上逃,可能是逃不過火煙的速度,反而讓自己陷入危險,這時還不如待在室內比較安全。

不過當你的所在房間天花板已經起火,下層也充滿濃煙時,就要拿好手機,趕快準備濕毛巾摀口鼻,可以的話,再準備濕的大毛巾或棉被蓋在身上,盡快逃到頂樓。

不過前提是頂樓必須沒有違建加蓋,以及超過十樓等的問題,否則在台灣,是不太可能使用到雲梯車,或是直昇機救援的,逃到頂樓其實很難得救。

其他

火災能仰賴的,只有你自己的「冷靜」、「經驗」跟「技術」。

冷靜跟經驗是只能靠長期訓練的,不過技術這點,只要學會「打繩結」「弄濕毛巾」「使用逃生器材」就算有了基礎。

  1. 打繩結:簡單說就是打死結,因為你需要的就是把毛巾、窗廉等的,結成一條,繫好在窗外爬下來。當然能平常準備條童軍繩編好的繩梯是最好的,這樣比較不費力。(綁繩梯的技術,請找專人學習)

  2. 弄濕毛巾:弄濕毛巾也是一門技術,首先你必須知道濕毛巾的用途。濕毛巾除了降溫、防止吸入濃煙外,還有個重點是可以堵死門縫,避免新鮮空氣流動到火場。真的必須在火場中移動時,請務必全身潑濕,口鼻用濕毛巾等的完全蓋住,有棉被的話也要弄濕披在身上。

  3. 使用逃生器材:逃生器材(緩降器等)、滅火設備,上面都有說明,平常就要去看,可以的話就摸一摸看看有沒有損壞故障。滅火器自家最好準備兩瓶,一瓶放門口、一瓶放廚房,並注意有效期限,定期更換。

參考資料

參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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