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個長輩可以隨意處分你的東西不須經過溝通,只因為他們剛好有權利/權力處理,這是場多大的災難。
比如說行政首長可以今天說要做,明天就要所有人做到,事前溝通風險評估都沒有,然後直接影響到普羅大眾包含你,事後完全不可取消這條契約,往前追還會發現這樣做,他們的口袋私底下會賺一大包,各位應該都會瞭解到監督的重要性。
發現以上情況,該去做精神評鑑跟監護宣告,就要及早應對及治療,不要等真的發生大事才在那嚇得半死不知所措,基本上這種人絕對不肯跟你溝通,還會怪你為什麼不佩服他做了件對的事。
更明確點說,不是只有身體障礙,才需要設禁治產宣告,就算這個人好手好腳能自己吃飯睡覺大小便,也不一定是正常人,該設的防火線還是要設。(目前禁治產宣告已被監護輔助宣告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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