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民意論壇部分引用
頂新劣油案/民粹壓逼判決 算啥法治國 | 民意論壇 | 評論 | 聯合新聞網
2015-11-29 01:55 聯合報 張裕昇/藥師(高雄市)
這次檢方起訴味全頂新與無罪判決的理由,都圍繞在原料來源的品質問題,檢方未在第一時間前往越南採檢化驗,採檢樣本與方法又與法官採用的不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無法有效舉證,要法官如何判決呢?如果檢方一開始就從原料來源與合法性問題偵辦,而不是隨著民意風向往產品品質著手,至少光是大幸福越南廠營業項目為飼料油,不具食用油資格一項,味全頂新就脫不了關係。把品質問題交給食藥署負責檢驗結果,一來安定民心,也不致模糊焦點,導致全盤皆輸。
台灣食安前科累累,處理問題卻仍停留在民粹階段,不僅不講求科學證據,連司法系統辦案,都得看民意走向。媒體、輿論、民意,甚至各政黨競選總部,大家齊心協力就是要逼迫司法體系就範,什麼證據、判決理由統統不重要,這是一個法治社會所應有的法律素養?
「我們還是不是民主國家?」金溥聰這句話問得好,相信多數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一年多過去了,我還想問「台灣還是不是法治國家?」自認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您哪來的自信認定?法律如此規定,這個社會硬要壓迫承審法官照著民意風向來判決。
食安與藥安的關係
該民間評論作者是藥師,所以姑且先當他說的「沒有原料藥證的原料」製出的藥,對人體無害。
至於食材原料,有無認證,對人體是否有害,只能說,如果用大便也能提煉出食用油的話,那到底這大便做出來的食用油是否有害,可能是很難有科學證據,來說明直接關係的。
總之從國外藥廠逃出健保剝削這點來看,高品質有效用的藥,的確價格是高到現在的健保制度付不起的。換成食物來看,不肯付比較多錢的話,那就活該用、吃到頂新油。
檢調與民意的關係
該文作者強調,檢方一開始,就是用「原料來源的品質問題」來起訴,所以無法就飼料油不合法,來定頂新味全的罪。
不過這真的是「民意」使然嗎,檢方要主動提出起訴的法源時,難道不會去判斷一下,這樣子是不是根本告不成任何罪嗎?(如果是某隻看不見的手在要求檢方演這場鬧劇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民主與法治的關係
民主,以民為主。法治,依法而治。
不過上面這兩個概念,要求的都是「國家」「政府」「公僕」必須有這些義務。
要是拿來問人民,我們是不是民主法治國家,言下之意,就是在表達:「我是主人,你要守我的法」。
台灣還是不是民主法治國家?
很遺憾,這問題,整句的方向都是錯誤的。
首先,台灣當然『還』不是個國家。
而因為國民黨及泛藍政客,佔國會絕對多數,所以也不期待他們會重視民主與法治。(這段話反過來說,就是「會重視政府應當嚴守民主法治而非將公器化為私物的,國民黨有份嗎?沒有嘛!)
最後就是……台灣是不是國家?是不是民主法治?政治上,這種非黑即白的問句,再再明示了,發問者只想要得到填鴨式教育下的「標準」「理想」答案,不接受其他的「錯雜」「異議」討論。
簡單說,台灣還不是個公認的國家,還沒有個健全的民主法治,所以『我們還在努力中』。
現階段的任務,就是想辦法把「那隻看不見的手」給移得遠遠的,才不會凡事都得跟他們妥協。
至於「那隻看不見的手」是不是民粹?這就要各位自己去多看多聽多想多問了。每個人在不同時期,所到達的結論都不同,所以答案也是會隨時變化的。
……講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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