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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4月 29, 2015

[時事] [整理] 監視器抓違停與隱私權及公權力擴張問題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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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回歸原本議題,先討論「違停」比較好。

  1. 違停到底有沒有影響到別人?(目的)
  2. 要用多少資源、公權力去抓?(手段)

依我認為,小巷弄違停(妨礙救護消防)跟路肩併停(妨礙直行車)應該優先處理,隨時會變動的違停熱點(設監視器)要放在更後面的順位去跟人民討論過再處理,不要說做就馬上做。

侵犯隱私

擔憂侵犯隱私的重點,個人整理大致如下。(非全部)

  • 無法保證只「拍攝」「記錄」要拍攝記錄的違規(比如說可能會拍到不該拍的民房)
  • 無法保證只「記憶」違規的片段而忘掉不相關的(這裡是指看監視器的人)
  • 無法做到只「拍攝」違規車牌(現有程式無法 100% 判定何時該拍、該拍什麼)
  • 無法做到只「留存」違規的片段(無法保證有沒有人會把訊號偷偷備份在不該存的記憶媒體上)

濫加擴權

擔憂濫加擴權的重點,個人整理大致如下。(非全部)

  • 無法保證歷任執政者的良心(指不會藉這案子無上限擴權)
  • 無法保證該設備使用的案例(指會不會趁機拿來做別的事)
  • 無法保證可撤銷濫權的行為(指人民的複決及罷免等權力)

現行運作

列舉收集到的抓違規、已設置的監視器的相關實例。

  • 「人行道上不能騎車,只能用牽的」(青島東路立法院旁、無任何警告標示)
  • 國道抓超速(有警告標示)
  • 國道收費站(無警告標示)
  • 社區停車場(有警告標示)
  • 公共道路(無警告標示)
  • 電梯內(無警告標示)
  • 郵局銀行 ATM(無警告標示)
  • 私設監視器(無警告標示)
  • 行車記錄器(無警告標示)
  • 各商店的店內監視器(不一定有警告標示)
  • 各大電子賣場櫃上的攝影器材(無警告標示)
  • 各大媒體的實況轉播車及街頭訪問(無警告標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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