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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3月 12, 2010

人類與死刑──為了你好,去死吧。

前言

我相信這篇文不是勸人自殺或殺害他人的文章,如果怎麼看都覺得這是勸人自殺或殺害他人的文章,那絕對是各位自己的心態問題。──不過對於無法理解文字含義,及文章完整意思的心智未成熟人,我還是要勸你別看這篇文。

人類活在這世界上,是有什麼意義的嗎?我認為完全沒有,因為地球沒有要你做什麼,動物沒有要你做什麼,植物沒有要你做什麼,細菌病毒單細胞等微小生物也沒有要你做什麼──想做什麼事,什麼事才有意義,你要自己決定。

人類順應本能,避開危險,尋求溫飽,將自己的基因散播開來,保護自己的基因能繼續流傳下去,然後結束掉自己短暫的一生。──光只是這樣子看,人類與其他生物並無不同。

不過人類有一切煩惱的根源,科學仍舊無法解釋與複製的「思想」,所以由人類自身的行為,擴及到宇宙間一切有形無形之物,都具有了「意義」。

那其他生物是否如此呢?正如莊惠二人的對辯,我們並非魚,無法理解魚的思想,甚至連魚是不是因為想拋棄煩惱,才演化成我們今日所見的可口食物的,我們仍是一無所知。

總之人類的一切沒你想像中的那麼有意義,但實際上又比你所想的還要有意義。但探究人類行為是否有意義的過程,就跟越是掀高薛丁格美少女的裙子,會越是難以觀測原本的裙底風光一樣,你還是只能自憑想像。

死亡與脫離塵世困擾

假設沒有死後的世界,那麼死亡一定可以讓你永遠切掉你對現世的「思想」「留戀」,只不過那些活下來的人就沒你這麼幸運了。

人類不敢自殘、不願自殺,除了生物自我保衛的本能,和渴望做更多事的慾望外,多少也是有顧慮到活著的其他人,在這幾個因素都能正確運作的情況,除非發生意外,否則人類是不會自殘或自殺的,甚至不會動手傷害他人。

而法律上的任何罰則,不論是剝奪你的自由,或徵收你的財產,也都是基於人類處於正確運作下,不會自殘或自殺的模式而訂的威嚇機制。

但如果有一天,你不再能正確運作任一機能──不再有自衛本能,不再想做更多事,不再認識任何人──那麼你就會更容易自殘或自殺,而且還會因此牽累到別人。

當社會制度越來越完備,人口越來越密集,所造成的問題就是你將無處可躲,生死由不得你,想像空氣或水一樣,幾乎能不讓任何人注意到就消失,在現代社會是有相當困難的。

簡單說,我認為需要被判處死刑的人,是依著人類社會規則,去選擇了自殘或自殺,才犯罪的,即使這個人類社會規則,在法律書籍中根本找不到也一樣。

再用白話點的方式說明,就是「要不要死是你選擇的,我們只是依法行政。」不過屈打成招的死刑,不在討論範圍內……如果體制真的爛到有這回事的話啦。

與死刑相關的幾個議題

  1. 一、不重複投票的情況下,贊成死刑還是反對死刑的人多?
  2. 各先進大國廢除死刑後,與原先死刑相關的犯罪率是上升還是下降?
  3. 死刑廢除與否,對監獄收容人數的影響是大還是小?
  4. 我國現任總統馬英九先生,於任職法務部長一職期間,是否從未批准過死刑?
  5. 到底有沒有「過失殺人」這回事?真有「過失殺人」的話是否要判死刑?
  6. 我國的制度與社會是否已經準備好迎接無死刑了呢?
  7. 當死刑變無期徒刑,要養這些原來是死刑犯的人是不是真的很花國家、納稅人的錢?

免責聲明

本文作者為資深寄生人渣兼精神病患,不對本文所生的任何社會問題及人身財產損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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