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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0月 02, 2006

我想像中的網頁編輯器

首先就是要能建構單純不含任何樣式的 HTML ,只有用來標記段落或粗體或區塊(Div)或行內(Span)等的語法。

也就是說,這是先編輯 HTML body 的,然後可以切換讓你看實際出來的是什麼,之後你再開始設定 HTML head 或是 body 內模版的部分。

編輯 HTML body 時,務求簡單,格式內建固定,隔行即換段落,斷行即折行,選取後按區塊按鈕就是 Div ,按行內按鈕就是 Span ,按列表就是 ul ,按表格就是 table 。因為是 HTML 編輯畫面,所以出來的標籤是可以自己手動改掉的,比如說不要 ul 想要 ol 就可以自己動手改掉。

另外在碰上 src="" 時,將游標停在 "" 中間,也會浮出「瀏覽」按鈕供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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