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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5月 22, 2008

[翻譯筆記] 原文還中文?

在很多情況下,你都可以翻成中文再備註上原文;不過絕大多數情況中,你最好保留原文。

  • 需要取得使用者一致認同的名稱:比如說瀏覽器 Firefox 所使用的附加元件。不知道為什麼,科技界的產品(電腦軟硬體及網路服務),大家似乎都可以認同保留「英文原名」,所以我覺得至少在非說明性質的項目裡,你最好保留原文,使用者間在用的黑話或暱稱就留在聊天室裡用吧。
  • 重大場合的外賓姓名:沒必要自找麻煩,用原名對方看了高興也就好了,我們自己要怎麼協調是自家的事,別麻煩對方。(事實上我們也只要說到對方的職稱或國家、組織名稱就好)

其它的暫時想不到非保留原文不可的理由就不寫了。

不必保留原文的理由

  • 虛構作品中的人名:除非這角色的名字跟故事中的謎題有關係,不然沒必要特地標明原名,反正他們又不會跑出來咬人。(還有別看到很像英文的字母,就全都用英美腔調去翻中文人名。)
  • 化學物名稱:不管寫哪個,一般人看來都是不怎麼好懂,所以就翻成中文吧,至少這種東西的名稱,中文翻譯是不會變化的。(補述:要「唸」時翻成中文,要「看」時可以保留原文,這點看國內習慣來處理就好。)
  • 中文沒有對應的單字或諺語:想辦法解釋,或者造一個用中文來看可以解釋八成原意的新詞;也別特地標上原文跟讀者說你翻得多好,真的想備註就寫到一旁去。(這關係到你對原文詞句的認知有多少,你只懂四成的話,那造出來的新詞通常也沒法子解釋太多,雖然時間久了大家就習慣這詞的用法了啦。)
  • 你不懂的東西:想辦法找會的人問,別到了要出版時還用原文。
  • 你的客戶群是一般民眾時:除了偏執狂跟高知識份子外,一般人都不會想看到一堆外文,所以為了飯碗著想,譯成中文吧!
  • 你要說服的辯論對象是個看一個原文字,就自動把文意改成有利自己的傢伙時:別浪費時間了,去幹別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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