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沒打算討論很深的學問,只是一個很直覺的小發現。
約翰(John)、湯米(Tomy)、布魯斯(Bruth)與珍(Jane)、瑪麗(Mary)、克里絲汀(Christina)一同發表了「食物與安全及政府真正該面對的問題」的論文……
上面這段,應該是我們閱讀外文翻譯書籍、網頁等文章時,再自然不過的「原文附註方式」了吧。
不過這樣真的好讀嗎?讀者真的在意那些專有名詞的原文是啥嗎?
約翰、湯米、布魯斯與珍、瑪麗、克里絲汀一同發表了「食物與安全及政府真正該面對的問題」的論文……(John、Tomy、Bruth、Jane、Mary、Christina)
我個人的看法是,反正是在同一段的,就全寫在段末吧!(下面沒了)
0 comments: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