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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4月 10, 2016

鄭捷與他在辯論庭上發表的三點聲明

前言

鄭捷出席最高法院生死辯對家屬致歉 批「矯正署製造人型廢物」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最簡單的問題

他選擇在這個時機,發表這三點聲明,到底有哪些目的?

死刑與無期徒刑

先說明一下,我國(中華民國)目前仍有死刑,鄭捷三審完後,也要等到 4/22,才能決定是否維持死刑判決。

被判死刑後,只能提「再審」或「非常上訴」來拖延,不然就是等著被執行死刑,無論是要等上十年還三十年,只要維持死刑,那死刑犯就只能等死。

而無期徒刑,是減輕死刑而來的,刑法上不能再把無期徒刑重(音「眾」)判為死刑,只能再輕判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就是有機會假釋的意思。

法律程序

檢察官用死刑、無期徒刑起訴人(意指還沒被判決為不得上訴之前),一定會經過三審三判,上訴兩次的過程,而且二審仍是維持死刑、無期徒刑時,第二審法院就會自動轉交案件給第三審法院來審判,這程序與告訴和被告的兩方意願無關,就只是職責上要這樣處理而已。

而就算是被依死刑起訴,也一定要給被告配至少一名律師。律師此時的工作就是幫被告辯護,以鄭捷的例子來看,被告辯護這邊,你會看到的都是提出「訴訟程序」「證據能力」有問題,所以不能依照這些被挑出瑕疵的東西,就判人死刑,但是並不會有人說這是冤罪。

所以單純就鄭捷的案例來說,不需要懷疑他有沒有殺人,只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才能合法判他死刑。

更明白地說,法律不該為了一個人而轉彎。社會可以為了個案而改變,但法律要維持平等,國家必須完全遵守法律,而不是選擇性遵守。

死刑與自殺

人們常會指責那些想死卻不自殺的人沒勇氣,但真的自殺成功的,卻不會稱讚他多有勇氣,只會覺得這傢伙是傻子,十分矛盾。

的確鄭捷是不敢自殺,不過有這麼多選擇,他最後卻是選擇了殺盡可能多的人,來讓自己能被判死刑,這就是最不能讓人原諒他的一點。

而三審法官如果這情況下,還判他無期徒刑,那就真的是平常都在吃屎一樣了。

(以下,純政策宣導,有困擾者,請先找精神諮詢,不要放著不理)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 123 步驟- 1問 2應 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目的與手段

回到鄭捷這個案。

當然我不能完全否認「他想逃避死刑」,也就是他也許、可能、我猜,真的有那麼一咪咪想逃避死刑的念頭存在。

不過他可是蓄意殺傷幾十人的重罪犯,今天挑在辯論庭上發表這三點聲明,他的目的,會「只有逃避死刑」嗎?

繼續談下去前,先來看看他發表了什麼聲明。

【有片】鄭捷再道歉 稱「只想快點槍斃算了」 | 即時新聞 | 20160407 | 蘋果日報

第一,要對死者家屬跟被害人再次說聲對不起,或許你們不會原諒我,因為互換立場,我可能也不會原諒你們。但是或許我的道歉能讓你們心安,所以我要再說一次對不起。

第二,感謝最高法院給我機會出庭,起初就沒想打官司,只想快點槍斃算了。是律師跟那些關心我死活的人不斷努力,我覺得他們的努力不該被白費,才配合律師,請法官聽聽律師的意見。

第三,這是我自己最想講的。矯正署應該改名懲罰署,裡面都在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像做牙籤這種事,外面早已由機器代工,受刑人只是人形廢物,還因工作受傷害,手指變形,出來還被歧視,找不到工作,只好繼續偷拐搶騙,監所就是這種(廉價)的加工廠,才會有大寮監獄事件,因為裡面是沒有未來,沒有尊嚴的世界,但他們的訴求石沈大海。我犯錯應受懲罰,可能過幾個月就被槍斃,但那些沒被判死刑的人,怎麼辦?

上面三點聲明,有哪點,表達出「我有意悔改,請不要判我死刑」的嗎?

依我個人看法,鄭捷現在就像註定要吃無敵星的傢伙,根本擋不住他衝撞現有體制,之後也更封不住他的嘴巴,更不用提裡面根本沒人敢對死刑犯「執行正義」。他寧願死前多咬別人幾口,也不想花心思體力去逃避死刑。一直認定他就是要逃避被判死刑,那未免太低估法官智商了。

換句話說,三審法官真的因為這三點聲明,就不判鄭捷死刑,那真的該去吃屎。

鄭捷可以有「逃避死刑」的目的,也可以同時擁有想咬別人幾口的目的,而他選擇的手段,最有可能實現的目的,我不覺得會是「逃避死刑」,因為正常有腦袋的,不會因為這些聲明,就不判他死刑,或覺得判他死刑會於心不忍。

如果真的最後不判他死刑,那我只會認為,是因為社會風氣改變了,或是訴訟程序上有瑕疵,才無法把死刑當成唯一的合法判決,但絕對不是因為這三點聲明。(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推論,畢竟又沒人問鄭捷「你想被判死刑嗎?」,所以也沒法確定他是否想逃避死刑)

星期六, 4月 09, 2016

[短篇] 殺人蜂與人身奉獻

前言

根據我「真實」的「夢境」而編寫

起草

各位都知道,自然界中,有著「蜂窩不可捅」的生物常識存在,尤其是殺人蜂這類型的,更是怎麼惹到它們,都還搞不懂,就被整窩的蜜蜂攻擊了。但如果有一天,讓你發現,不但你一腳踩進了女王蜂的房裡,還能跟她和平地對話,這麼看來,似乎你成功地到達了一個凡人不可侵的境界了。

海邊

要為這個夢境設定個地點,我想是海邊。撲鼻的鹹味,蝕膚的潮氣,還有暗藏在任何看似安全的平面之下的危險地形,這種種都是能壓迫人類心中,察覺自己對恐懼有多無知的潛在要素。

青春

當時的我,正是青春氣盛,憧憧不定的年齡。而她,女王蜂,一位剛成為女王不久的年輕女子,也是那麼年輕貌美,令人捉摸不定的年齡。我闖進了她那在海邊的小洞,撞見了她那藏在洞穴深處,煥發金黃色光芒的美味蜂蜜石,佇立在依偎天頂的金黃結晶下,使我望其出神。回過神來,才發覺她站在我身邊,掛著彎彎的月兒笑容,對著我甜笑,以及微微聞得到的,仿佛在身邊,撲鼻而至的蜂蜜香甜。

款待

面對我這不速之客,年輕女王並沒有感到驚嚇,而是滿心歡喜地留住我,指使著僕役,奉茶上菜,視我為佳賓,並向我談她這位年輕女王的故事。

神明

女王的家世,有著這麼一個傳統。年輕女子,在接受神明考驗的時刻到來,就會領僕役,並帶上些許傳家之寶,來去遠方落地生根,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女性王朝。而眼前這塊金黃耀眼的蜂蜜石,正是女王一族的傳家之寶,也正是奉獻給神明的象徵之物。

變化

酒席一陣之後,我感到身體十分沉重,口鼻間都充滿著美味的蜂蜜香氣。年輕女王甜美笑著,為我帶上了被褥,我便在甜美的夢境誘惑下,小睏了一會。醒來時,只覺得天色似乎更暗了一些,洞穴內也變得極其無聲,女王的聲音,也變得遙遠。身子依然是很沉重。

清醒

隨著時間過去,我開始想回家了,這才注意到我身上的變化。濃稠的蜂蜜,不斷由上滴下我身,腰間腿邊,盡是堆滿了硬化的金黃晶體。抬頭一看,蜂蜜石不知何時,已在伸手就快要觸得的距離了。我感到驚慌,開始拍打身上的結晶,試圖逃離此處。

禁忌

掙扎的聲響,很快引來「洞穴外」的注意,一開始出現在我眼前的,是名痴肥的年長女性,她操著粗噪子罵我,開始指使守衛要將我制下。「讓我見女王,我要離開!」我大喊著,眼前的女性,這才拋下冷冷一聲回應,「我就是女王,你已經是我的東西了」。

自然

『你已經是我的東西了』,我不懂,為什麼外貌及性情大變的女王,會說出這麼厚顏無恥,毫無人道的話。如果是因為擅闖而生氣,我願意道歉,願意賠償,但把我整個人送給了她,這道理我不同意。「你不懂,你已經被奉獻給神明了,必須遵循自然的道理,成為這蜂巢的一部分,從你身上沾到蜂蜜的那刻起,自然的道理,就決定你屬於我」。

逃脫

什麼蜂巢,什麼道理,讓我混亂,一陣慌張,總算擺脫了礙事的結晶,我開始拔腿就跑,但沒出去幾步,就踩空摔落地上,痛楚使得我不禁皺緊了眉頭。「大膽狂人,竟敢破壞寶物,容不得你再放肆,來人啊,把他給宰了!」耳邊響起的刺耳女性叫聲,更讓我頭痛了。

絕筆

從少年誤入洞穴起,已有些年月。面顯老態的男子,今天也仍遠望著那蜂巢。對蜜蜂而言,不會去攻擊他的人類,只有被奉獻給了大自然,成為『食物』的人類。少年為何會誤入這大自然的陷阱,破壞了蜜蜂的規則,而危害到自己,只能說真的都是神明的惡作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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